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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(试行)

深圳市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(试行)

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,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、住户及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,维护正常生活秩序,根据国家、省、市相关防控要求,结合深圳市物业管理实际,制定本工作指引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体系,配合属地街道、社区及卫生健康部门,落实各项防控措施。工作应遵循“预防为主、防治结合、科学指导、及时处置”的原则,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治疗。

二、组织保障与制度建设

  1. 成立由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,明确职责分工,确保责任到人。
  2. 制定并动态更新本项目疫情防控应急预案,组织员工培训与演练。
  3. 建立与社区、疾控中心、医疗机构等的联动机制,确保信息畅通。
  4. 保障防疫物资储备,如口罩、消毒剂、测温仪、防护服等,并建立台账。

三、人员出入管理

  1. 实行出入口管控,减少非必要出入口。对所有进入人员(含车内人员)进行体温检测,查验健康码、行程码,并做好信息登记。
  2. 对快递、外卖、装修、访客等外来人员加强管理,可设置指定区域进行无接触交接。
  3. 加强对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排查与报告,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。
  4. 加强内部员工管理,建立健康监测制度,落实疫苗接种,减少非必要聚集和外出。

四、公共区域清洁与消毒

  1. 增加公共区域(如大堂、电梯、楼道、车库、垃圾收集点、公共设施等)的清洁与消毒频次,特别是高频接触物体表面(如门把手、电梯按钮、扶手等)。
  2. 规范使用消毒剂,确保消毒效果,同时注意安全,避免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伤害。
  3. 保持公共区域通风良好,确保空调通风系统安全运行,定期清洗消毒。
  4. 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,并按规定进行消毒和处理。

五、环境卫生与垃圾管理

  1. 加强环境卫生整治,及时清运垃圾,做到日产日清。
  2. 对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定期清洗消毒。如管理区域内有隔离观察人员,其产生的生活垃圾应作为医疗废弃物或参照相关规定进行专门处理。

六、宣传引导与沟通服务

  1. 通过公告栏、电子屏、业主群、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,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政策要求,引导业主、住户提高防护意识。
  2. 及时发布本区域疫情防控相关通知,回应业主关切,维护和谐稳定。
  3. 关注独居老人、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,提供必要的协助。
  4. 倡导业主、住户减少聚集性活动,保持社交距离,养成良好卫生习惯。

七、应急处置

  1. 发现体温异常或健康码异常人员,应立即引导至临时隔离观察区,并报告社区和疾控部门,配合做好后续处置。
  2. 如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,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配合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、终末消毒、密切接触者排查与管理等工作。
  3. 做好相关信息的上报与发布,避免谣言传播。

八、附则

  1. 本指引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上级最新要求动态调整。
  2. 各物业管理项目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,在本指引框架下制定具体实施细则。
  3.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,由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。

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
(日期)

更新时间:2025-12-08 07:18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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